各相关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人社部函〔2022〕20号)和《关于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工作安排和启动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88号)文件精神,积极在全国技工院校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基地(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拟在2023年5月举办服务类专业工学一体化教师(三级)培训活动,现将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按照《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试行)》要求,参训教师应具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并达到所承担工学一体化课程学习任务所需专业技能水平。由各技工院校组织推荐,共30人。
二、培训专业及级别
(一)培训专业大类:服务类。
(二)培训级别:三级。
三、培训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30日。
(二)报到时间:2023年5月13日。
(三)培训时间:2023年5月14日-2023年5月20日。
四、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河南省开封市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
五、培训内容
(一)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实施。
(二)工学一体化课程考核实施。
(三)教学场地和设施使用管理。
六、培训安排
(一)培训学材
包括《〈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技术规程》《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试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2023)》、31个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设置方案》等资料。
(二)培训要求
参训教师应自觉遵守培训纪律要求,按时考勤签到,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并提交学习成果。
七、培训考核方式
(一)过程性考核:参训教师应在培训期间完成学习成果提交及展示交流。过程性考核由2名授课骨干教师评分,评分标准见《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60分及以上视为过程性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终结性考核;低于60分可二次提交学习成果,并另行组织2名授课骨干教师进行评分,仍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二)终结性考核:以说课或答辩方式进行。终结性考核由3名考核骨干教师线上评分。评分标准见《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低于60分可申请二次说课或答辩,并另行组织3名授课骨干教师进行评分,仍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三)培训结果评定:培训结束当天,教师培训基地组织参训教师填写《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结束评估表》,组织结业式,并核发培训合格证书。
八、报名提交资料
(一)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参训申请表原件1份、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申请汇总表原件1份。(详见附件1、附件3)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四)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服务类)。
(五)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近五年)。
(六)工学一体化教师委托培训协议原件2份。(详见附件2)
(七)个人证件照(电子版)。
九、培训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3150元/人。
(二)住宿费:280元/间/天(标间)。
(三)伙食费:100元/天(含早、中、晚三餐)。
十、其他事项
(一)参训人员请以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应在双方签订附件2《工学一体化教师委托培训协议》后3天内向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支付参训人员的培训费,教师培训基地收到培训费用后7天内由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开具培训费发票。
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收款账户
户名: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
账号:170302010902150162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开封分行南关支行
备注: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单位名称
(二)参训人员于4月30日前将附件1、附件3和个人证件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yjiaowuchu@163.com(邮件备注: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单位名称),报名顺序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报名成功后,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将以邮件形式向参训人员发送报名成功的书面通知,报名成功以收到书面通知为准;本次参训人员共30人,额满为止。
(三)参训人员在报到当天需提交其他报名资料(附件1-3加盖单位公章)。
(四)根据课程安排需求,请参训人员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
(五)酒店位置
开封市来旺达酒店。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与汉兴路交汇处东南角。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昉伟 13723258782
李彩娟 18737897193
撰稿:李彩娟 摄像: 审核:院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