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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知识】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

供稿单位:王秋晗   摄像:    编辑发布:李若蘅       日期: 2024-02-29

一、工作事项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根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党的基层组织应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二、政策依据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三、工作流程

(一)会前准备

1.在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事宜,包括是否按期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初步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产生办法等。会后,向具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上级党组织审查通过后对请示进行批复。

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进行换届选举宣传教育,组织酝酿、推荐提名、确定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民主推荐和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侯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上级党组织审查通过后对请示进行批复。

3.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大会准备情况,确定党员大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4.会议材料和会务准备工作。需准备的会议材料主要有:工作报告、选举办法、会议议程、会议主持词、支部委员会委员侯选人名单及情况介绍以及选票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等。

(二)大会选举

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1.清点到会人数,宣布开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奏(唱)《国歌》。

3.宣读上级党组织同意换届选举的批复。

4.审议通过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5.通过选举办法、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名单。

6.宣布委员候选人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7.选举实施。

(1)再次清点到会人数。

(2)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3)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选举人应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的规定填写选票。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选举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在选举时,选举人应慎重决定是投赞成票或是投不赞成票,一般不要轻易弃权。投不赞成票可以另选他人,其中包括投自己的票。已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党员,可以对自己投赞成票,也可以投不赞成票。)

(4)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公布回收选票数,确定选票是否有效。

(5)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计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据以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量,并按规定判定支部委员会委员当选人名单。被选举人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在选举中非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被选举人得票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6)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监票人首先向党员宣布收回的选票数、有效票数、废票数;公布候选人,另选人分别得赞成票数。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的支部委员名单。并说明当选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委员会归档保存。)

8.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9.奏《国际歌》。宣布散会。

(三)会后工作

1.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2.逐级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

3.上级党组织对选举结果做出书面批复。

4.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5.做好党员大会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