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药技师学院 关于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

为构建校园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学院的稳定,保障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由本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具有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严重和广泛影响的特点。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院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压踩踏、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灌水、台风、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

(二)校园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1.一般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院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由学院为主可以处置,按规定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院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院当地公安机关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封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处理,按规定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院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院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死亡3人以上,需由当地公安机关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按规定必须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二、指导思想和组织领导

(一)坚持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中央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方针,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稳定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学院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橡楠

副组长:  哲、王思安、李光勇、林恒道、董  

樊予惠

 员:孔玲玲、李  丽、王建涛、丁  辉、历  

  君、程  静、卢  贺、杨校宁、朱登朝

候爱敏、谢  飞、各班班主任

组长具体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向有关职能部门汇报,请求批示督促各有关部门按预防和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副组长具体职责: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编制、修订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专业培训、组织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日常校园突发事件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工作。

三、实施与处置原则

(一)各班级要建立健全校园重大突发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报主管部门,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或非法组织的政治活动期间,对突发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各班级在突发事件期间应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及设立专用联系电话,确保处置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准确。

本预案要求,校园突发事件知情者有义务在知情后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学院领导小组或相关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任何人都有权向学院领导小组直至有关职能部门举报学院及有关部门不处置突发事件的失职行为。

(二)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1)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工作上“谁主管、谁负责”、“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2)本预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要求学院负责人对学院的安全负责,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校长室。对已经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严格按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的“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以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一般突发事件,学院要予以重视并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以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的详细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学院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方案,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限2小时内报事故详细情况。

特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死亡3人以上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用电话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以便上级主管部门能及时同其他部门参与协调处理。

四、运作职能

各班级应杜绝对隐患认识不足、长期忽视的麻痹思想,要居安思危,立足防患,尽一切努力将事故、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程度,为校园打造安全屏障;防范关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一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根据分工负责模拟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增强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领导小组必须进入指挥状态,迅速赶赴现场,并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早尽快将情况上报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有关事发(作案)的材料、人证物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事发(作案)线索,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同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监测预警

“防患先于救治”,监测预警是防患的重要手段。学院要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因素等进行有计划、系统地长期观察,细心积累第一手资料,认真研究随时出现的新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分工责任。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校园突发事件调查工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并限期结案。一般性突发事件,由学院组织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学院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由其组织调查,学院密切配合。

(二)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和各班级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学院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三)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学院将表彰和奖励。

(四)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学院或上报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6月18日

 撰稿:团委    摄像:团委    审核:院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