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学雷锋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我校积极开展多种活动,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了学雷锋,做雷锋的高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我校学生处决定开展“学雷锋标兵”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雷锋标兵”基本条件

1、热爱集体,态度端正,在学雷锋活动中有突出事迹。

2、以雷锋精神为榜样,发扬“钉子精神”,刻苦学习文化知识,积极向上。

3、团结同学,关心他人,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并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首先由各班级写出被推荐同学的主要事迹报至各系学生管理办公室,各系报学生处审批。

三、评选方法

1、要求每班推荐一名事迹突出的学生并认真填写“学雷锋标兵推荐表”,参加本系评选。

2、制剂工程系、制药工程系、医药经贸系参加学校评选的名额分别是4名、3名、3名。被评选出同学每人上交一张五寸照片和获奖感言(100字左右)至学生处120室。

 

学生处

2012-3-6

 撰稿:admin    摄像:admin    审核:院党政办公室